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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剑客谪仙人

时间:2018-09-30来源:干必网作者:Kellocked阅读:

说到书生剑客仙人这几样人物如果真的要在一起的话,小编觉得一定是在什么玄幻奇幻小说里面了,当然了更多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些人组合在一起也是非常的好玩故事也十分的丰富,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看看这个故事到底怎么发展吧,感兴趣的别错过!

书生剑客谪仙人

天涯是块清静地,高九万尺,我在那儿开了家麻辣烫馆,与我为伴的只有一头毛驴。 闲来无事听风听雨,毛驴啃草我日天,日子过得也算潇洒惬意。

01

这一天,一名书生登上了天涯。他长什么样,我没注意,反正是一副落魄相——我对书生这个职业抱有偏见。我认为这是世上最会意淫的职业了——即使他们落魄到没“人”看上他们,还是会意淫有风姿绰约的“女鬼”,风华绝代的“小仙女”外加妩媚多情的“妖精”倒贴上门免费暖床。呃,换成时下流行的一个新词送炮可能更准确一点儿。

“小哥,我爱上了一个女鬼。”这个书生买了我的麻辣烫后,就开始喋喋不休——九万里高空的天涯空气稀薄,上来的人脑子缺氧得紧,都有这“天啦呼矫情反应”。

我本想说一句:“关我屁事。”但考虑到这个人还没付钱,就只好默不作声——天大地大,都没消费者大。他一声投诉,我爹娘都得吓弯腰,如果我有爹娘的话。

“曾经我能花一炷香的时间去解一道题,走九十步去爱一个人。而现在,” 他诡异的一顿,故作潇洒地夹起一串面条吞入嘴里,咳嗽道:“小哥,你的麻辣烫怎么是苦的啊?”

书生都有睁眼说瞎话的能力。 麻辣烫怎么会是苦的呢?虽然我大大大前天是可能失手不小心抛进了一枚苦胆到汤底。但我每天都掺水,怎么可能还是苦的?

我是不会尝自己做的麻辣烫的。我的麻辣烫和奈何桥上的孟婆汤齐名,但不同的是孟婆汤让人忘记,而我的麻辣烫却是让人想起。我不曾忘记,又何须想起。

书生嘴角一撇:“苦也好。我还喜欢她的滋味也是苦的。”

“我曾经喜欢过一只白狐狸。它有九条尾巴,是青丘的王族,但她是个学渣,学不会人类的法术。我啊,那时候就抓住机会偷偷给她开小灶,烤鸡翅膀给她吃,笔试给她塞小纸条。我向她走了九十步,她看到了,也向我走了十步,当了我女朋友。那时候,我们很恩爱,天天腻在一起。直到那年暑假,她要回她的狐狸洞,我要回我的草堂,天各一方,不相见,便不恋,一句不爱了,她安好,我惆怅。”

我对此表示无感,反而觉得他无比矫情。我从不信书生说的故事。他们的故事里三真七假,还夹杂各种隐喻——我怀疑那根本就不是一只白狐狸,甚至有没有这只狐狸都值得商榷。

“后来,晚风把一只女鬼送进我的草堂。起初,我对那女鬼并没有感情。可那女鬼老是缠着我,说什么上一世我们有因果,这一世要了结。花前月下,对酒当歌,素手研墨,红袖添香,我们在暧昧。我以为她喜欢我,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她…”

“呵呵呵。”我没有笑,是我的驴子在笑——我虽不关心,但从不嘲笑别人的自作多情。不过幸好这书生没听见,仍旧自顾自地说下去:

“可那天我向她表白的时候,她却没回应。”书生放下筷子,温柔道:“在白狐狸离开我之后,我就认为最好的感情是七十步的喜欢,我喜欢你比你喜欢我多一点,但不是多很多。嘿嘿,如果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他会主动走五十步,然后他会观望。如果女孩无动于衷,他会再走十步,然后停下。女孩还无动于衷的话,有些男孩就放弃了,有些则还会再走十步。如果到了七十步,女孩依然无动于衷的话,那就离开吧。当然,如果还是那么喜欢她,就继续走下去了吧,念念不忘,必能接盘。”

老实说,书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尽是温柔,但我并不清楚他脑子里惦念着的是那只白狐狸还是那个女鬼?可能两者都有,毕竟他全都喜欢过。

“最后一句开玩笑的。”书生轻笑道:“我不是那么喜欢她,所以我走了。我把草堂留给她,把繁花留给她,把皓月留给她,把笔墨烛光也留给她…”

“她一定是摩羯座的吧?”我突兀地打断他的深情,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矫情的氛围。

书生一愣:“什么?”

我重复道:“那个女鬼一定是摩羯座的吧?只有摩羯座才这么的…神奇。”说来惭愧,我在这天涯除了夜观天象研究星座外也没什么其他娱乐活动——经我研究发现,摩羯座比处女座还阔怕许多。

他低头陷入沉思,良久抬起头,哭丧着脸:“对,她就是摩羯的…”

02

午时过后,剑客也登上了天涯。他头戴斗笠,背负剑匣,腰间配着酒葫芦,胡子拉碴,眼神忧郁,一股“死亡如风,常伴吾身”的气质。他的道行应该要比书生高一点儿,因为他是吃了我的麻辣烫后才开始犯矫情的。

他说:“我是在蛇妖腹中救下那个女人的。”

书生剑客谪仙人

“哦。”我并不惊讶,剑客的爱情大多起于英雄救美。他们青衫仗剑,斩奸除恶,行侠仗义,浪迹天涯,风流不羁。但这并不能减少我对剑客这一职业的厌恶。他们老是无意识地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身上就染得姹紫嫣红。

“可我那个时候一心求道,忙着拯救世界,哪会在乎这小情小爱。”他说完这句话后,我不禁对他另眼相看。干大事的就是不一样,动不动随口就是拯救世界。

“其实只是因为她不漂亮。”剑客舀起一勺汤,追忆道:“匣中三尺青锋,有蛟龙处斩蛟龙,哪个江湖佳人我追不到?何必要和她在一起?我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将就?”

“有理。”我由衷地佩服他的诚实。

“再说我心底始终有个人。她是我的青梅竹马,我练剑是为她,修道是为她,求长生是为她,名扬天下也是为她。可我回南山的时候,等我的却是一块墓碑,墓旁是一株相思树。她栽的。”

“呵呵呵。”我的毛驴又开始不厚道地笑了,这驴子最喜闻乐见的就是有情人不得眷属。

“我自此折剑出江湖,在南山搭了个草庐,锄田耕地栽花种草。大约过了一个月吧,那个女人也来了。”

剑客瞥向我,苦笑道:“我以为我能爱她很久,但那个女人爬上我床的时候,我没拒绝。”

“人渣。”我很直白,情绪波澜不惊,“即使是深情也经不起诱惑。”

“我不喜欢那个女人,但也说不上讨厌。而且我需要个人照顾。她也懂。”剑客欲言又止,“那个女人开始接管我的生活,每天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吃,有暖烘烘的被窝睡。曾经我的酒葫芦里装得是酒,如今却被她偷偷换成了水。我没有爱过她,只是习惯她。”

“你继续。”我掏了掏耳屎。

“那个女人最后抛下我了,整理好所有的家务,收拾好所有的行囊,就这么突然离开了。我曾幻想过我和她分离会是因为轰轰烈烈的大事,譬如江湖仇家的追杀,譬如我爱上了其他人,譬如一场突如其来的绝症。可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厌倦了,厌倦这样平淡的爱情,厌倦这样平淡的生活。”

我不屑道:“生活本身就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连世间最残酷的战争都会败给生活,何况是爱情这样的小事儿。”

剑客没反驳我,他只是自顾自轻笑道:“她走就走呗,反正我天性凉薄。我只有在喝水的时候才偶尔会想起她。”

“虚伪!”一度没有存在感的书生突然吼道,“如果你不喜欢她,来天涯干嘛?天涯有朵能实现愿望的彼岸花,马上就要开了,你敢说你不是来摘它的?”

我就觉得奇怪今天怎么会有人来天涯这种破地方。原来是因为那朵能实现愿望的彼岸花啊。我脸上挂着古怪的笑。

“不是。”剑客扭头看向书生,又看向我,说道:“我只是后来喜欢上了流浪,又恰好听说天涯有位谪仙人,就上来看看。”

书生面色有些尴尬地看向我,惊讶道:“你是神仙?”

我摇摇头,说道:“我讨厌神仙。”

03

我不喜欢书生。所以,我决定什么都不告诉他——由于受全球变暖影响,彼岸花的花期提前了三天,在他来之前,花就开了。而且很不巧,花还被我的毛驴吃了。书生只是在等一朵不会开的花,就像我在等一个等不到的人。

我之所以一直待在天涯,是因为天涯是离天最近的地方。

八千年前,有个明眸皓齿的姑娘登上了天涯。她就那么站着,就十分美好。但她没有,她上前一步挖走了我的石头心——我当时还只是块吸收日月精华的石头——天上破了个大洞,她要去补天,为了天下苍生。

她说:“对不起,毁了你的道行。若有来生,任君处置。”

天补完了,她却回不来了。自那八千年,我都在等她。如果她能回来,我会告诉她,何必谈来生,今生这么漫长。

往事浮上心头,我就喜欢抬头望望天,虽然我知道天上不会倒映她的笑颜。有时候我会想,可能只有这重天破了,她才能回来吧?

所以啊,在一千年前,我的远方表亲孙猴子爬上天涯,说要去踏南天碎凌霄的时候,我就很激动地传给它八成功力,祝它一臂之力。

可它还是倒在了南天,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风吹雨打捋顺了那猴子身上的杂毛。等它脱困而出,戴着金箍,架着筋斗云飞上天涯,向我讨了碗麻辣烫,说道:“年轻的时候,你说要让这天都遮不住你的眼,可到最后,连屋檐都能让你低头。”

之后,那猴子便一路西行平妖,做了斗战胜佛,成了当初自己一心反抗的那类人。

“我们最终都会变成自己最恶心的那类人,是吗?”猴子问我。

我没回答,但我知道猴子的故事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猴子悲叹道:“人杀人,被枪毙,妖杀妖,做神仙。”

所以,我讨厌神仙,也讨厌这个神仙创造的世界。可我又不得不活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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